关于2016年省教育厅省高校自然基金青年重点项目报送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日期:2016-12-26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接福建省教育厅通知,我校有10个项目作为省高校自然基金青年重点项目获准立项。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获得上述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需要报送项目合同书,请相关教师认真填报《教育厅科技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立项清单(含项目编号)和项目合同书,详见附件1和附件2。
材料报送截止期:2017年1月5日;
报送地点:旗山校区山北行政楼科技处东315。
填报注意事项:
1.填写合同书第一项“根据 闽教科[201 ] 号 的通知”时,填写“闽教科[2016]93号”。
2.填写合同书第五项“经费预算”时,其中“项目间接费”中的管理费按照教育厅资助经费的8%填写。“单位配套费”为5万元,“教育厅资助经费”为5万元。
3.合同书“附件”项中的“乙方”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要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科技处 周欣荣  2286552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