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10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外函〔201652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申报。

院科研办

2016.5.1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闽科外函〔2016〕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相关规定,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简称国合基地)已经开始申报。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国合基地管理办法、申请书、编制指南、认定流程等相关附件详见国际科技合作网http://www.cistc.gov.cn/introduction/info_4.asp?column=375&id=90526。

根据科技部要求,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5月20日前通过“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index.html)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申请书与实施方案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福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戴东莉

电话:0591-87882587

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调研协调处 丁雯 王同涛 电话:010-68598071 68598016

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综合与计划处 杨正

电话:010-58881312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