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支部有本学期需报送校党校培训的对象,请将名单,考察表、考察材料表于10日前交院党办。
2、各支部将本季度党费收齐于10日前交院党办。
3、各支部将2010—2012年度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计划书于10日前交院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