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6]321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请及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应为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人员应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各单位应充分发挥国内导师在对外联系、制定学习计划等方面的作用。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赴国外学习,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指导申请人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中外合作协议。
4.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5.外语水平及其他要求详见《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704)。
二、申请办法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
2.申请人所在学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7058051@qq.com。
3.常见问题解答详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729。不明事宜还可咨询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张老师、马老师,87091443、87091440。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并于4月1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309研究生院综合办。
联系人:常凯;
联系电话:22865501;
院研招办
2017年1月3日